各投標人:
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介機構備選庫項目(法律中介機構-金融及資本市場服務類)于2024年12月26日在《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》、《長沙市政府采購網》、《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官網》發布招標公告,投標人提出疑問時間已按規定時間〔2025年1月3日24:00〕截止,本次澄清與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,對招標文件的澄清與潛在投標人疑問的答復如下:
一、對招標文件的澄清
1、刪除第一章 招標公告“3.投標人資格要求”中“且未被“信用中國”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”及提供信用中國查詢網頁截圖的要求。刪除招標文件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1.4.3 限制投標的情形中“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。”的要求。招標文件中所有涉及“信用中國”和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”的相關要求同步修改。
2、招標文件第45 頁2、法律盡調服務金額清單“注”修改為“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及盡調報告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。合同應體現相對方、標的、服務范圍和目的、簽署時間等信息,合同價格等敏感信息可遮擋;提供的盡調報告應體現擬派往我司的服務團隊律師姓名;服務團隊律師過往在其他律所工作期間類似案例可參與評分。未提供相應資料或資料無法判斷所需信息均不予計分”。
3、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(投標截止時間)和開標時間修改為至2025年1月24日上午9:30(北京時間)。
二、潛在投標人疑問的答復
問題1:資格審查資料附件要求提供投標人在“信用中國”的查詢頁面截圖,但是信用中國檢索不到律所,咨詢過相關工作人員說律所不在工商部門備案,這個請問怎么解決?
回復:已調整,詳見本《招標澄清與答疑公告》“一、對招標文件的澄清”。
問題 2: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的附件“機構信息反饋表”是否需要填寫,并納入投標文件(投標文件目錄未包含該表)?若應納入投標文件,應放在投標文件的哪一部分?
回復:招標文件“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”在投標階段無需填寫。
問題 3:招標文件第45 頁的法律盡調服務金額清單的表格底下注明“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及勝訴(仲裁)法律文書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”法律盡調服務如何提供勝訴(仲裁)法律文書復印件,請問該處是否存在筆誤?
回復:已調整,詳見本《招標澄清與答疑公告》“一、對招標文件的澄清”。
問題4:第一章招標公告規定:“3.3投標人及擬任服務團隊律師近3年(投標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)無犯罪記錄、違法違紀行為及其他不良行為記錄……”此處無犯罪記錄的證明,是否以執業證、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信息為依據即可?還是說必須要開具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?
回復:投標人及擬任服務團隊律師近3年(投標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)無犯罪記錄、違法違紀行為及其他不良行為記錄,提供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律師檢索信息查詢網頁截圖(含年度考核信息、行政處罰信息、行業處分信息)或者律協開具的律師無行業處罰的證明之一即可。
問題5:商務技術評審表格中規定:“投標人在注冊地外其他省份設有機構的,每個省份加0.5分,最高加2分。”此處的省外機構是否僅限于投標人下設的分所,如投標人和省外機構均為同級的分所,是否屬于省外設有機構?
回復:省外機構是指投標人下設的分所,如投標人和省外機構均為同級的分所,則不屬于省外設有機構。
問題6:商務技術評審表格中規定:“投標人擬配備的服務團隊律師近3年……提供過法律服務(具體指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、上市公司定向增發、上市公司并購重組、上市公司破產重整、債券發行、資產證券化提供過法律服務。”此處列舉的法律服務內容,是否限定于列舉內容,是否列舉范圍外的其他相關服務?
回復:是,法律服務內容是限定于招標文件列舉的內容。
問題7:商務技術評審表格中規定:“投標人擬配備的服務團隊律師近3年……提供過法律服務(具體指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、上市公司定向增發、債券發行、資產證券化、上市公司并購重組、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提供過法務服務涉及標的金額或者服務次數)”
此處列舉的法律服務內容,是否限定于列舉內容,是否列舉范圍外的其他相關服務?為同一單位提供多次服務,僅算一次還是算多次?
回復:是,法律服務內容是限定于招標文件列舉的內容,為同一單位提供多次服務,服務內容不相同的次數可以累計。
問題8:“本項目允許分所參與投標,但同一投標人不允許總所和分所同時參與”——對于這個,我們制作一個“獨立投標承諾書”可以嗎?
回復:可以。
問題9:招標文件,第6.2商務技術評審的表格第6點業績情況之二(法律盡調服務金額),其中要求按照標的金額提供勝訴(仲裁)法律文書,但一般來說非訴法律服務是不會產生與訴訟相關的裁判文書的,也就不會有勝訴(仲裁)法律文書,請問這要怎么提供呢?此處是否表述有誤,麻煩答疑,謝謝。另外,請問文件要求提供的合同需要體現服務團隊律師的名字,但如果本身許多合同就沒有寫明提供服務的人員配備、標的等信息,是否會因此而廢標或是否有其他解答。
回復:招標文件第45 頁2、法律盡調服務金額清單“注”修改為“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及盡調報告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。合同應體現相對方、標的、服務范圍和目的、簽署時間等信息,合同價格等敏感信息可遮擋;提供的盡調報告應體現擬派往我司的服務團隊律師姓名;服務團隊律師過往在其他律所工作期間類似案例可參與評分。未提供相應資料或資料無法判斷所需信息均不予計分”。該部分僅作為評分項,不是廢標條款。”
問題10:長沙湘江資產中介機構備選庫建庫項目(律所-金融及資本市場服務類)招標文件的45-47頁內容一模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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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:以上內容分別為(五)類似業績1、法律盡調服務數量清單;2、法律盡調服務金額清單;(六)法律盡職調查模板。
問題11: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介機構備選庫項目(法律中介機構-金融及資本市場服務類)招標文件中,關于6.2商務技術評審中,第5點業績情況之一(法律盡調服務數量)中,關于上市公司債券發行、資產證券化的法律服務僅有合同與出具法律意見書,且法律意見書的內容與一般盡調內容一樣,是否可提供對應的業績合同與法律意見書?
回復:可以。
問題12:第六點業績情況之二(法律盡調服務金額)中,業績提供證明內容為合同即勝訴(仲裁)法律文書,此內容有誤,此項服務內容不存在勝訴(仲裁)法律文書,請確認此處內容是否僅提供監管機關報批內容。
回復:否,按招標文件執行。招標文件第45 頁2、法律盡調服務金額清單“注”修改為“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及盡調報告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。合同應體現相對方、標的、服務范圍和目的、簽署時間等信息,合同價格等敏感信息可遮擋;提供的盡調報告應體現擬派往我司的服務團隊律師姓名;服務團隊律師過往在其他律所工作期間類似案例可參與評分。未提供相應資料或資料無法判斷所需信息均不予計分”。
三、本次招標澄清及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,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若本招標澄清及答疑文件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,應以本招標澄清及答疑文件為準,其他不變。敬請各潛在投標人自行關注,招標人不再另行通知。
責編:陳維
來源:湘江資產